環境部預告修正「應標示回收相關標誌之物品或容器責任業者範圍、標誌圖樣大小、位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公告影本、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公告對照表,請會員廠商參照附件,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歡迎惠提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