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第2章第2.14條第2項規定辦理。 為促進臺美雙邊貿易便捷化,對自美國報運進口價值低於等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放寬得以「簡易申報單(X3)」辦理通關,預定115年5月中旬實施,請參考旨揭宣導簡報預為因應調整,以利通關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