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文訊息。標準檢驗局於中華民國115年9月8日以經標檢政字第11530016180號公告修正「應施檢驗電源供應設備類之電池充電器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及「應施檢驗資訊產品類之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等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敬請相關會員廠商依規定辦理並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