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來函轉知有關美國商務部發布多晶矽反囤積臨時最終規則事,請會員廠商參考。
一、依據駐美國代表處經濟組115年9月23日經美字第1150001092號函辦理。
二、謹查,美國白宮於本(115)年8月6日發布事實文件及總統文告,宣布第232條款之國安調查結果,對多晶矽及其衍生產品設定最低進口價格及加徵10-15%關稅等措施,自美東時間本年12月4日起生效。
三、美國商務部於本年9月22日公布「多晶矽及其衍生產品反囤積臨時最終規則」(TFR),並自同日生效,實施至12月3日止。該規則係落實本年8月6日第11052號總統公告,旨在防止業者就相關產品之關稅與最低進口價格(MIP)措施於12月4日生效前,藉由大幅增加進口進行囤貨,規避後續進口調整措施。
四、檢附前揭臨時最終規則及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之邊境執行指引如附件1,及中文摘要如附件2,併請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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